项目概况
胜浦街道交通设施养护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5月25 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CT2021-SP-C-002-001
项目名称:胜浦街道交通设施养护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元整(1800000元)
采购需求:
(一)标的物清单:
序号 | 名称 | 要求 | 数量 | 备注 |
1 | 年度胜浦道路交通设施养护服务 | 见如下项目说明 | 24个月 | 详细养护清单见附件,养护内容还包括信号灯灯屏,倒计时、信号机等 |
2 | 零星项目 | 日常养护中发现的因设施老化等原因造成的需进行消防的整修和更换等零星工作。详见附件三,未列明的按照双方协商。 | 1项 | 发生后经甲乙双方及上级主管部门现场核定,并经第三方审计后按实结算。 |
注:1.本次项目涉及标杆、标牌、隔离护栏、交通工程产品(隔离栅、交通标志板)等。2.成交单位在养护期间,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接收养护到期的采购方移交的设施等,费用包含在本次项目中。 |
(二)养护技术要求:
1、各类交通设施应根据类别、等级和技术级别进行养护。
2、交通安全设施养护部门应建立养护档案,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养护档案应包括下列内容:交通信号灯及主要技术资料、养护技术文件、巡检、检测、维护资料、敷设管线等技术文件及相关资料。
b.养护档案管理工作实行电子化、数据化。
c.所有交通安全设施应完好、整洁。交通标志牌清晰,明了,整体美观。
d.养护维修中使用的原材料、器件等必须合格且与现有交通设备配件具有相同型号。养护维修应贯彻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使养护维修达到安全实用,质量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的要求。
e.交通养护作业应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尽量不影响交通,作业区间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警示灯等,采取措施、保证安全并减少对交通的干扰。养护必须文明,做到工完、料清、场清。
f.交通养护人员须每天早7点开始巡视与维护,18点结束当天基本巡视与维护任务。巡视须配备二辆工具车。非巡视期间内出现交通安全设施问题与故障,养护单位在接到通知后须在45分钟内到事发现场并及时解决问题。
g.养护单位必须无条件的接受采购单位的考核监督。
(三)设备及人员:
设备配备:巡视工具车1辆(日常巡视用);专用液压起重吊车1辆、液压高空作业高车(10米及以上)1辆、皮卡类运输车辆1辆、维护巡视车辆4辆。
人员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小型项目管理师或相关专业二级建造师或以上);养护人员:6名(其中专业工程师1名,电工2名,电焊工1名,辅助2名,特种工持证上岗率100%)
工具配备:风镐1台;电焊机1台;安全用品及工作装备。
(四)伴随服务(包括售后服务):维护单位需提供7×24小时热线电话服务,并确定专门处理协调人员。对于维护影响时间,要求维护单位在采购方确认故障并收到采购方通知(口头或书面)后不得超过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修复操作。对更换修复及新增设施的交通设施需承诺自安装调试完成之日起至少一年的质保期。 维护单位针对本项目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及各类专业维护技术人员。维护单位针对本项目应配备相应的维修车辆及专业维修维护工具。
验收标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采购方验收通过。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6月日-2023年7月日,共计24个月(实际进场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单位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及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响应单位没有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或停止投标资格(响应人书面承诺)。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19日。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供应商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系统线上领取采购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4、磋商响应文件仍保持原有纸质方式,现场递交。
5、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信息获取方式:
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后,根据,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按钮,进入“招标(采购)文件下载”页面,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操作后,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及图纸文件,下载完成。下载文件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并、保留“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回执”。
6、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将在园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推送,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询或下载,作为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7、响应人(供应商)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响应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响应人(供应商)自行负责。
8、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响应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响应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66605606(郑工)。经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响应单位(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电子营业执照及CA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9、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和办理使用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
注: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响应。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5月2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西侧二楼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见服务大厅显示屏)
五、开启
时间:2021年5月2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西侧二楼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见服务大厅显示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2、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70;0512-66186093
八、联系及监督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工业园区胜浦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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