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四川省乐山市2021年峨眉山市大为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四川省乐山市2021年峨眉山市大为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乐山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乐农函[2021]22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峨眉山市大为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峨眉山市大为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乐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乐山市农业农村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乐农函[2021]22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成都群星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峨眉山市大为镇双龙村、大为村、射箭村。
2.1.2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建设高标准农田0.41万亩,高效节水灌溉0.05万亩:土地平整工程田型调整645亩;土壤改良645亩;灌溉与排水工程新建渠道2.57公里,新建300立方米蓄水池7座,新建沉砂池1座;新建引水管道13.95公里;新建田间道路3.98公里,整治田间道路5.41公里。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2.2.1计划工期: 210 日历天
2.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和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2.2.3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近3年(?已完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接并已完工验收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666万元的高标准农田项目。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完工验收证书)、省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网中标候选人公示网络截图(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1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不允许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1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04日开始登陆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lsggzy.com.cn/),在点击“用户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30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开标现场自愿递交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作为备份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开标地点为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607号,嘉兴路与龙游路交汇处)三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span>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乐山市农业农村局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地 址:/
8. 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峨眉山市大为镇人民政府
地 址:峨眉山市大为镇大兴街1号
邮 编:614000
联 系 人:周老师
电 话:15386552174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群星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西体路1号1栋8层16号
邮 编:617000
联 系 人:徐女士
电 话:13308157111、0834-2193648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21年10月14日